大华股份(00223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会议安排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8] - 董事长等应出席年报说明会[9] - 公司应至少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年报说明会通知[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2] - 证券投资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2] 员工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素质[13] 沟通渠道 - 公司应设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专人接听[16] 信息披露 - 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网站为巨潮资讯网[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8] - 业绩说明会等需确定可回答范围,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拒绝回答[19] - 非正式公告信息披露需董事会秘书审核把关[21] 接待安排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应合理安排,派人陪同并专人回答问题[19] - 董事等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应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或代表全程参加[19]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20] - 特定对象相关文件发布前应知会公司,公司需核查[21]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刊载[22]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证监会等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