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 - 内部审计制度
大华股份大华股份(SZ:002236)2025-11-07 20:02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内审部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8] - 内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本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应在季度结束后一个月提交本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 检查与审计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8]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或鉴证一次[12] 人员管理 -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4]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等[3] - 内审部应将重要对外投资等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8] 报告流程与要求 - 审计报告报出前应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可核实后修改[5] - 当期审计档案自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至少保存八年[15] - 内审人员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内容(紧急事项除外)[19]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或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相关报告[15] 其他 - 内审部根据公司情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项目计划[12]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2] - 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完善内控和防范风险的依据[15] - 公司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