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00223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总裁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1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4]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资助且其他股东同比例资助除外,需经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1]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统计并公告非关联人股东投票情况[23]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合同特定情况可终止或修改[24] - 控股股东确保深交所关联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6]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出具专项说明[27]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27]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审议披露[27]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出及时审议披露[28] - 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可免按规定履行义务[29]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