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