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筑股份(002480)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新筑股份新筑股份(SZ:002480)2025-11-07 23: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 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 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它与 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 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