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 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