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松原安全松原安全(SZ:300893)2025-11-07 23: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6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6][8]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7]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19] 投票相关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东买入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也实行[21]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1] - 对发行优先股应就种类和数量等事项逐项表决[2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3] 其他 - 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3]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50] - 普通决议事项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特别决议事项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3]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