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松原安全松原安全(SZ:300893)2025-11-07 23: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是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4] 公司补选规定 - 自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内部审计要求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0] 工作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