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6] - 审查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符时提解聘建议[7]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1]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