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3008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松原安全松原安全(SZ:300893)2025-11-07 23:17

董事补选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不满足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人员离职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生效[5]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7]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8]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履职要求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况,原董事等仍需履职[5] 任职资格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符规定,公司将解除其职务[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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