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汉缆股份汉缆股份(SZ:002498)2025-11-10 16:15

股份相关 - 原章程规定首次发行后股份总数47000万股,2010年转增后变为70500万股[5] - 公司以2.4亿收购八益电缆100%股权,股份总数变为71544万股[5] - 2012年转增后股份总数变为107316万股,2015年转增和送股后变为332679.6万股[5] - 修订后章程规定已发行股份数为332679.6万股,均为普通股[5] 财务资助与收购限制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的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8] 股东与股权交易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5] - 公司董事会建立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占用即冻结”机制[15]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20] 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审议[18]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4]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应占三分之一[4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50] 审计与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56]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4]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0]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71] 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同意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待股东会通过后取消监事会、监事[2]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