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 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3] - 董事会成员拟由7名调为8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4]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 年 2 月 24 日至 10 月 31 日,“万凯转债”累计转股 64,000,998 股[6] -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79,094,098 元,总股本增至 579,094,098 股[6]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 10%,并应在 3 年内转让或注销[9]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11][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事项[14] 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 -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 10 日内召集主持[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有 2 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3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 25%[30]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