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缆股份(0024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1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担保条件 - 被担保单位应资信良好,公司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5] - 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担保,风险小的经同意也可提供[7] - 有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0] 担保流程 - 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方资信,分析利益和风险并披露[9]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订,需有决议和委托书[16] 担保管理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关注风险并报告[21] - 公司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资料分析,建立档案并定期报董事会[26] 追偿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了解偿还情况并披露信息,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报董事会,公司被主张债权时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公告[25] - 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为责任人[29]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必要时核查,发现异常报告并公告[29] 其他规定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或仲裁等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5]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责任人应提请公司参加分配,预先追偿[25] -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超出份额的责任[25]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规定执行,决议后一个工作日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