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万凯新材万凯新材(SZ:301216)2025-11-10 16: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主动性、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发展战略等九类[6]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十一种[6][7] 沟通限制与渠道 - 避免在定期报告窗口期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保证畅通[7] 信息展示与会议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提前公告[8] 说明会情形与要求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五种情形时及时召开说明会[9][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问题[10] 工作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3] - 工作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八项主要职责[14] 活动禁止情形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八种情形[14][15] 人员素质与培训 - 从事人员应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四项素质和技能[16]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16] 档案管理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与国家日后规定相抵触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18]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制度日期 - 制度文件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