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民生物流(01292) - 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

人事安排 - 董事会建议选举左新宇出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4][10] - 公司董事包括3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19] 法规政策 -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3月31日生效[5] - 2023年8月1日,联交所对上市规则作出相应修改以反映中国监管变动[5] - 2024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生效[5] 章程修改 - 董事会建议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取消监事会和监事[6] - 建议修改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提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政府机构批准(如需要)[6] 股权结构 - 2006年2月公司在香港首次发行55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国有股股东出售500万股存量股份[28] - 2025年5月公司向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000万股内资股[28] - 公司现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202,064,000股[28] -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25.44%,新加坡APL Logistics Ltd持股占比16.03%,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占比19.80%,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76%,香港民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占比3.19%,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合共持股占比27.82%[28][29] 股份变动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取多种方式,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29][30] - 公司因特定原因收购股份有不同处理方式和限制[30][3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限制,需董事会决议[32] 股东权益 - 普通股股东有权按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利益分配[3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会计凭证[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最少为三分之一[55]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例会,由董事长召集[5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1人出任监事会主席[63] - 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3] 董监高义务 - 董监高行使职权时对股东负有义务,履行职责需遵守诚信原则[67] -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监高有多项行为限制[6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须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76] - 股利按股东持股比例,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分配[76]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至下次结束[78]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三十天通知[80] 其他 - 公司经营业务含货物进出口、汽车销售及租赁等,主营业务为物流策划、管理等服务[24][25] - 公司可在国内外及港澳台设分支机构和办事处[24] - 修改公司章程需按程序进行,涉及相关规定需批准和登记[86] - 境外上市股份股东等相关争议应提交仲裁解决[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