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调查专户资料,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和预计收益[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9]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时,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资金使用与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3]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3]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4]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4]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存在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等情形,属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制度相关 - 制度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8]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财报时间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报时间为2025年11月[29]
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