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1月)
累积投票制适用条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2名及以上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5] 累积表决票数计算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选独董和非独董时,投票权分别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乘积[8] 董事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获投票表决权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11] - 得票超参会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权数1/2且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11] - 票数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对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