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与公司具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提供 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 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 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