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13]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13][15] 审议事项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8][23] - 有权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1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4]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4] 会议记录与落实 - 会议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签名,记载会议信息等内容[26]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安排人员做纪要和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7]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并通报[27]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10年[27][28]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