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提议等相关工作。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