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凌志软件凌志软件(SH:688588)2025-11-10 17:30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