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688588)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凯美瑞德(苏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 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