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SH:688613)2025-11-10 17:4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奥精医疗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的总协调人,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1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