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 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聘任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较强的责任心,积极进取、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等; (二)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全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忠实地维护公司利益; (三) 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四) 具有丰富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人际沟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 力; (五)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