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SH:688613)2025-11-10 17: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7] 方案实施 - 董事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1] 考评方式 - 考评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作述职和自我评价[15] 规则试行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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