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SH:688613)2025-11-10 17:4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十一月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 披露》以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原则。 (二)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三)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四)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 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五) 与关联人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股东及当事人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采取回避原则。 第二章 关联关系和关联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 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