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精医疗(6886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奥精医疗奥精医疗(SH:688613)2025-11-10 17:46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6]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6]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6] - 因特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全年多项财务指标[27] 审计相关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特定情况半年度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也需审计[2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违规事项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及审计报告等[23] 交易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披露[39] 其他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等情况,需披露业绩下滑或亏损原因等信息[5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应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54]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5] 研发与业务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研发相关信息[50] - 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需披露原因等多方面信息[60]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领导公司其他部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73]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74]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报送、归档等工作[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