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603345) - 安井食品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安井食品安井食品(SH:603345)2025-11-10 17: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董事会、董事等多类机构和人员[2][6] 信息披露原则 - 信息应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不得提前泄露[5]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7] 披露范围与限制 - 除依法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需遵守规定[8]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9] - 符合条件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13][15] 披露渠道 - 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11] 跨境披露要求 - 公司证券境内境外同时发行交易时应同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同信息[12] 报告文件要求 - 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应符合规定,董事等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8][19] 定期报告类型与时间 - A股定期报告包括年报、中报,H股包括年报、中报、季报(如有)[22] - A股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24] - H股年度报告在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在3个月内编制披露,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3个月内、半年度业绩报告在2个月内完成编制披露[24]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3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39] 股权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3][53]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3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3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30] 担保披露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及时披露[40] 股东与实控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48][53][57][61]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5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具体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52][54] - 公司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保存相关文件资料[55][56]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52] 信息报告流程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信息披露报告人应在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当天需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法务部负责人[64] 会计师事务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并允许其陈述意见[61] 培训与通报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方[61] 信息报告规则 - 信息披露报告人按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报告重大信息[65] 信息公告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判断是否公告信息,需公告则向董事长汇报,董事长敦促披露临时报告[65] 财务报告编制 - 公司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提交资料[67] - 各部门等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向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提供定期报告基础资料[67] 定期报告流程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提交审议、签署意见和审核[67]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备案[67][68] 临时报告编制 - 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法务部编制临时报告[69] 信息更正与保密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71] - 公司人员对未披露信息保密,控制知情范围,重大信息传递专人负责[71][72] 投资者沟通 - 公司可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但不提供内幕信息[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