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603345) - 安井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安井食品安井食品(SH:603345)2025-11-10 17: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五名董事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占半数以上[3] - 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7]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等相关事宜[10]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财务和会计政策及操作[11] - 审查和评价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11] - 可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中期和年度财报公布前应开会,会议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20] - 三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20]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1] 其他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其提供书面资料,包括财务制度、审计报告等[18] - 会议对相关材料审议形成议案呈报董事会讨论[18] - 如有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董事会不同意其对外部审计机构事宜意见,应在《企业管治报告》列载相关声明及原因[22]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