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额度限制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对单一企业担保额度以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为限[4]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时,合营或联营企业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12] 审批规则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 董事会审议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议案时,关联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2/3以上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议案时,该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担保范围 - 公司对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超50%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6] -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超50%的控股子公司对其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超50%之子公司进行担保[6] - 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超90%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7]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未按时偿债,公司应在债务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5] - 达到披露标准的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需及时披露[16]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6]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5]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需及时披露[15] - 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等材料[15] - 违反本制度,证监会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8] - 对外担保专用印鉴章由董事会同意的专责人员保管[1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涉及信息披露条款上市后生效[18]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超颖电子(60317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