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603175) - 公司章程
超颖电子超颖电子(SH:603175)2025-11-10 18: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25年首次发行A股5250万股,10月24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6] - 注册资本为43702.9321万元[8] - 已发行股份数为43702.932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持股情况 - Dynamic Electronics Holding Pte. Ltd.持股37627.7619万股,比例97.8541%[17] - 必颖有限公司持股287.3243万股,比例0.7472%[17] - 超铭有限公司持股261.9797万股,比例0.6813%[17]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所持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人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4]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9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99]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0] 利润分配相关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22] - 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股票股利分配方案需2/3以上通过[12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9]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