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SZ:000970)2025-11-10 18:16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突发事件定义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经营、环境、信息类[3][4]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为董事长,副组长为董事会秘书[7]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预警预防第一负责人[7] 信息报告与传递 - 任何人可报告信息,应及时客观真实[7] - 预警信息传递由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向组长、副组长汇报[8] 事件处理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控制事态并上报[8] - 治理类事件约见大股东,协助查处违规人员[8][9] - 经营类事件分析财务,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亏损退市[9] - 信息类事件联系媒体澄清不实信息,追查责任人[10] 后续处理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消除影响、解除应急状态并分析总结[11] -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1]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理意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1] 其他要求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11] - 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监管及政府部门[12]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工作[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要宣传应急知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3] -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3]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13] - 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