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相关 - 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11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通过日施行[19] 免职条件 - 24个月内累计2次被证监会警示或谈话可提请免职[12] - 24个月内深交所2次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可提请免职[12] - 24个月内4次对处分或处罚负领导责任可提请免职[12] 经济处罚 - 行政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总裁办公会等确定[13] - 故意造成损失,被追究人承担全部责任[17] - 擅自担保等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18] - 过失造成损失,视情节按比例担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