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三环(000970) - 中科三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公告
中科三环中科三环(SZ:000970)2025-11-10 18:3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15725773股,均为普通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制度修订 - 对《公司章程》及36项制度进行修订,废止2项制度[1] - 修订《公司章程》等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2] 股东会相关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党组织设立 - 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2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23]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9]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30]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2]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3] - 公司合并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4]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