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由三名成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9] - 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披露整改情况[10][11] - 对违规董事、高管可提罢免建议[14]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工作,审阅年度计划等[16]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时全体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审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出具年度报告[14]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与年度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15] 其他 - 下列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披露财务信息、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7] - 董事等指出财报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9]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 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书面资料[17]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报告评议,可呈报董事会[18]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