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3]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董事、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需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6] 交易流程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0]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4] - 董事、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5] 违规处理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17] - 董事等买卖股票触犯法规,公司按《证券法》交有权机关处理[17] - 董事等违反制度买卖股份,公司给予批评、警告处理[17] - 董事等受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公司可降职、解职等[17] - 董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7] 其他规定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完整记录[17] - 按规定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或披露的,公司及时报告或披露[1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0]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1月[21]
安硕信息(3003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