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强化对外投资管理和监督,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 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孙)公司(以 下统称"子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一)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