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硕信息(30038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 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