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职责与会议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会议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或特殊情况可豁免[10] - 经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十天内召集会议[10]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1]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记名投票表决[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可被免职[12] 决议相关 - 表决意向分赞成、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13]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现场或通讯会议签字生效[13] - 委员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3] 其他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4]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