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里程(0022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应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共同利益[4] - 不得利用非公允交易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5] - 应履行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5]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9] - 应积极配合公司信息披露,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5] 决策与竞争规范 - 提名董事候选人应遵循规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设置批准程序[11] - 不得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11] - 应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维护公司业务独立[13] 股份与控制权规范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规避审批和披露义务[18][19] - 应审慎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19] - 转让控制权前应调查受让人情况,解决违规情形[19] 信息管理规范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2] - 持股或控制情况等11种情形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3]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不得提前泄露[24][25]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主动了解并告知公司[26] - 应如实填报并及时更新关联人信息[26] 其他规定 - 契约型基金等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5] - 规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8] - 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修改亦同[28] - 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