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3003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绿盟科技绿盟科技(SZ:300369)2025-11-10 18:31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三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董事可以由经理(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和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绿盟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