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30036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4] - 总裁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表决[20]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交易按累计计算[21] - 已履行义务关联交易不再累计[2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通过并股东会审议[2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24]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履行程序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25] 协议与定价 - 与关联人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含主要条款[27]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利润,无法确定则协商[28] 信息管理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登记管理[29]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记录并按季度报告董事会秘书[29]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交易免于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