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3003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1]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重大风险事项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3] 报告流程与责任 - 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后及时报告[20] - 报告义务人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给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汇报[22]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等[22]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准确报送年报等资料[25] - 报告义务人负责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及报告[26] - 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8]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将追究责任[2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