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安硕信息(3003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安硕信息安硕信息(SZ:300380)2025-11-10 18:46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8] - 应在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0] 选聘方式 - 采用能了解胜任能力的方式,保障公平公正[6] - 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6] 改聘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可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2] - 董事会通过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2]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 改聘公告需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等[13]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15]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5]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特定事务所[15]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修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