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容大感光容大感光(SZ:300576)2025-11-10 19:0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3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40]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66,367,5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存在争议,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7]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5]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超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3]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合并口径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4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7] - 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47] 其他 -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方案时,董事会应研究现金分红时机、条件、最低比例等[46]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47] -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