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9]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2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2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28]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0]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4] - 规则解释权由董事会行使[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