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3005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容大感光容大感光(SZ:300576)2025-11-10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10] - 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差额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任期与解除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应披露理由,不符条件应停止履职辞职[15]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 - 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公司披露原因[16] 职责与权限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特别职权部分需过半数同意,公司披露行使情况[21] - 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并与公告同时披露[22] 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相关情况,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4]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提前三日提供[28] - 两名或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其他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33]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及章程执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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