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房集团深房集团(SZ:000029)2025-11-10 19:0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1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投资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投资项目[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审议[1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部分交易可免提交审议[1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财务资助需提交审议[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担保需提交审议[14] - 审议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及时披露并提交审议[1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38]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38] 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其他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三年[42]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股本提案具体方案[4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44]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等[44][4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作特别提示[45]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及报告[4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48]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9]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信息[51]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