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房A(00002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深房集团深房集团(SZ:000029)2025-11-10 19:0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并书面通知前后任事务所[23] 评价标准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公司选聘应细化评价标准并记录保存评价意见[8] 费用与聘任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有关说明[11]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2]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12] - 公司拟改聘事务所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25] 改聘限制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事务所[24] - 公司改聘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4] 监督与处罚 - 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异常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20]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情节严重的相关责任人员会被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21] - 承担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将不再选聘[21] 业务终止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