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4]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内由董事会审批,超20%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提交股东会[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2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7][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0%以内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2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以内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2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2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以内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批,超2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8] 其他事项审批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9] - 董事会决定单笔超300万元(不含)及授权期限内授权额度累计超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净利润1%(不含)的对外公益捐赠[10] - 董事会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内的对外担保事项,超50%或超总资产30%等情况提交股东会[10]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证券投资授权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由董事会决定,超2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对成交金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交易事项,可明确授权决策[12] 会议相关规定 - 提案人应在董事会会议建议召开日10日前提交完整提案,临时会议或紧急提案可随时提交[19] - 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2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22]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现场召开,临时会议可用电子通信方式[29]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9]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34] - 董事会决议需根据规定及时、准确披露,未公告前成员不得外泄[3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决议执行与监督 - 董事会议案由总裁及相关部门实施[36] - 议案责任单位按月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执行进展[36] - 议案责任单位按季度向董事长汇报执行情况[36]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前需汇报议案执行进展[36] - 决议执行遇重大障碍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6] - 涉及特定事项初始审批阶段需向董事会办公室备案[36] - 公司投资部每年向董事会提交投后评价报告[36]
云南白药(000538) - 云南白药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